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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将辍学生家长告上法庭

1998-07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周仲贵

1998年2月26日,广西扶绥县龙头中学发现有144名学生没有来校上课。辍学生约占学生总数25%。

校领导和老师在此后的一个多月里,深入村屯家访,动员学生回校,但收效甚微。一些家长蛮横地说:“自家仔女自家管,送不送他们上学,是我们自个的事,你们管得着吗?”

辍学的孩子大部分在家帮工。一些孩子去深圳、珠海打工。而此时,据乡政府统计,全乡流失的中、小学生已达241人!乡政府印发了措词严厉的责成家长督促子女尽快返校的通知,一户不漏送到辍学生家长手中。可至4月中旬,241份通知没有引起任何反应。

乡政府决定借助法律解决问题。4月25日,扶绥县法院接到了龙头乡政府对3名最顽固、态度最恶劣的家长的督学决定书的执行申请。

4月27日,6名县法院执行庭法官,对3名执行对象进行了法制教育和思想动员。3名家长受到极大的震动,第二天,他们把离校两个多月的子女送回学校,并向乡政府作了检讨。

此后,其他238张传票也被一一送达辍学学生家长手中。

接到传票,不少家长大惑不解:“我们犯了王法?”在法庭上他们接受法律教育后才如梦方醒。5月8日,辍学生中的绝大部分已返校,回到睽违已久的课堂。

(《羊城晚报》98.7.7周仲贵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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